被称为“商业天才”的纪凌在吃果冻时偶然穿越到了异世界,成为了一个名叫史莱姆的穷小子。一向自命不凡的他竟然还被测出是个“战五渣”。主角备受打击,决定在异世界东山再起赚大钱,到达了“风旅之都”。 风旅之都非常热闹,纪凌他走到了一家酒吧。在魅魔小姐的热情招呼下,纪凌走了进去,却发现里面的居然是一家专门为客人定制美梦的“织梦馆”。纪凌打算起身告辞,但是小姐姐以放纪凌离开和提供住宿为条件让纪凌去跑腿。纪凌到达商店,遇到了异常冒失的店员露艾,露艾打翻了一瓶药水,也因此被解雇了。 纪凌给魅魔带回了药水,并为此获得了住宿的地方,纪凌突然想起来,异世界没有快递公司,他要创办一家快递公司。纪凌着手开始准备开快递公司的市场调研,分析了异世界的交通工具和运送媒介,决定用鸵鸟进行送货。纪凌找到了之前商店的老板谈起了合作,最后终于达成了协议。 快递公司成立后,纪凌的生意风生水起,他又开起了外卖部。纪凌的事业做的越来越好,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顺利,纪凌引起了商会的注意,他们派人来找麻烦。纪凌公司的鸵鸟突然失控了,公司业务暂时停滞,纪凌虽然尽力安抚解决却还是被抓去关了起来。纪凌被告知要赔偿医疗费、全部财产都要充公,纪凌因此破产。然而事情并未结束,纪凌被判处了死刑。大叔露艾和纪凌做最后的告别,纪凌拿出了那枚神秘的戒指。夜晚,戒指发生了异动,在戒指里沉睡的少女现身,她决定帮纪凌一次。 纪凌对回蝶说出了他开保险公司的想法,然而回蝶对此毫无兴趣。纪凌只好只身前往佣兵基地考察,纪凌注册成了一名佣兵,接下了第一次打怪任务,两人在前往的路上遇到了大叔和露艾。久别重逢的三人欢呼雀跃,纪凌说了自己东山再起的决定,也得知了大叔、露艾是佣兵的信息,最后四人决定结伴去做任务。 任务顺利完成,纪凌也正式开启了公司的运营...
虽然不认识这人,但后面的音乐还挺有感觉的。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需要重新看一遍《lala land》洗一洗眼睛和耳朵。。。。
最喜欢亚历山德拉·希普的嗓音。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泳池那场戏很有创造力。故事选取了主角年满30岁之前的那段潦倒时光去讲,视角也挺独特。
观众可以想象他之前的八年时光,一定度过了无数的无眠夜晚。可这部剧从未完整的登上过舞台,几年没日没夜的努力瞬间归零。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没有共鸣 唱的也感觉不咋好听。 6.5/10
片中有很多眼熟的音乐剧演员献唱,但轮到加菲就断崖式下跌。
近期处于对加菲的少年感重新上头的时期 看什么都不重要...
This is the real life
俗人果然还是不适合看歌舞片 倒是希望二代小蜘蛛能拿个奖什么的
非音乐剧粉真的很难感受其中的热爱,现实与虚构的反复横跳令人迷惑,在华丽画面和欢脱的舞蹈之下却没有对人物的深思。
宽街剧粉必看。突然理解为什么戏剧界那么多写自己生活的剧作了,因为正如经纪人大姐所说,作为独立创作者,确实只有写自己的生活才最容易动人。
看到片尾那些乔纳森当年的片段 才发现加菲是真的好像他 导演为同志角色平添的颜色很闪耀 那竟是真正打动我的部分
而现实里龙套很多,主角只有一两个。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作为一部电影而言其实是不及格的,适合剧迷看看情怀。
Sunday,游泳池的五线谱,体育场的独唱……让人印象深刻。倒数计时,坚持热爱,去写自己熟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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