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孩看似文文弱弱其实狠到心里去了,把生病动物的皮毛泡水里感染Phil受伤的手让他得炭疽而死,我说为啥要给手部特写呢,以后再没人和母子作对,Phil这种看似嚣张跋扈的主儿就这么被算计死了,所以说做人别太嚣张跋扈
一个借着同性的外衣发生在西部的充满心理学意蕴的谋杀故事。影片很含蓄,很多细节,需要慢慢品味。
great cinematography。前半看Rose的部分多次中断不忍直视,Peter被针对的戏,共情度也几乎拉满。做翻译进工程项目部的时候,因为出门总背着个包,就被嘲笑为小白脸,像个女人。后来在借调到另一个项目,再回来之后,看到晒得比民工还黑,衣服脏兮兮的我,周围人瞬间就失去了嘲弄我的兴趣。感官上的一致性取代了所有理性,只有同化和灭亡二者择一。然后我又加入新一轮嘲笑新人小白脸的行列。相较之下,Peter惊为天人,但细想又觉得是那个时代那种环境的常态,蒙昧中潜藏各种紧张关系,稍有科学常识就可轻松置人于死地而不被察觉。P.S. 1.以前连哈姆雷特都演出夏洛克神色的卷福,这次真是突破自我了,但卷福刻意的美国西部口音实在太出戏。2.弟弟的那句“不是一个人,真好“”太戳了。
万万没想到的最后走向,还以为自己误读了,直到最后一个笑容毛骨悚然。可怜的Phil…导演手法非常隐忍,让人想起pta。
温柔一刀 | 我想看完后大家都会有两个疑问:男孩是故意的么?犬之力是什么?要没有最后男孩戴手套玩绳套这一幕,估计第一个可能是还个悬疑。毕竟父母刚从叔叔的葬礼上回来,验尸官都只是在怀疑炭疽而已,而男孩已然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答案显而易见。犬之力的解释按百度说法:电影里那句话是出自圣经,犬之力是象征异己的、毁灭性的力量。 | 改编自托马斯·萨维奇的同名小说
暗藏晦涩的情愫与谋杀,压抑收敛的精妙表达。多处心理描写细节回想才能发觉,人物特征没有表面上看的简单,后劲足。
最后结局出人意料。影片不是简单地将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对立起来去讲一个娘娘腔与牛仔的对比,更多的是两种力的相互拉扯,彼此阉割,最后的胜利代表的是导演的态度。在极其克制的镜头语言下,立意反而被拔得很高。整个结构很巧妙,许多细节很有深意。
上一次有如此不舒适观影体验的片子是《老无所依》。一直压抑不住对邓斯特的怪异凝视,即便挑不出她演技的毛病,三十年前她在《夜访吸血鬼》里,联手养父路易谋害了花容月貌的莱斯特,三十年后《犬之力》,又唆使儿子干掉了气宇轩昂的菲尔,恋父恋母真是人类精神世界的奇葩啊,还有Peter小朋友,如果生活中遇到你这样的男性气概,一定要提前露一点风声给我,毕竟谁不怕死无葬身之地呢
观影时总感觉呼吸道有狗屎马尿味,就这样还是让我瞌睡过去了
镜头直接诉说了一切,这也许才是电影的真谛。被看见和看不见的躲避又追逐,眼神里的刀子,背影里的快意,就像真相总是扑朔,危险多是暗夜潜入。
01:59:50-02:00:07特写了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 KJV)中的《诗篇》Psalm 22:16/17/18/19/20,其中Psalm 22:20即“Deliver my soul from the sword; my darling from the power of the dog”是本片唯一一次点题,Psalm 22:16即“For dogs have compassed me: the assembly of the wicked have inclosed me: they pierced my hands and my feet.”则清晰地解释了the dog即the wicked(恶人)。
谁会真的跟这种二傻子电影较劲呢,客观一点讲就是自恋且乏味。以后不会再看这类东西是它最大的好处。
古典文学专业/音乐/日常表演「男性气质」(粗野,肮脏,无礼,野性)/二十年悼亡死去的恋人(年上/养成)/偷看健美杂志/歇斯底里的崆峒深柜,被「独立自主聪慧机敏/被认为有女性气质人格/的男性」所夺魂并击败:经典(也意味着司空见惯)的性别话语反差操演。
去他奶奶的男子气概!真•有毒!//我看到一半就想到了海明威,于是暂停去把他和菲茨杰拉德那点事儿又看了一遍。//本尼的口音还是差点儿劲儿。
首先,对我来说,这是一部差点因为“”同性标签就错过的电影,我不反同也不恐同,但对目前席卷全球的各种正确,导致不管什么片都要往正确上靠一靠——比如黑命贵等,很反胃。//接下来感叹导演之水准,不管别人怎么看这部片,对我来说,我感觉到了古龙的意味,对,就是古龙——不是金庸。怎么说呢,就那种真正的狠角色,往往是看上去单薄的,不起眼的,不动声色一刀毙命的。而真正脆弱的,往往是看上去很凶残的。//我从来没喜欢过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 ,但这部片,我觉得演得非常好。
最后结局有些出人意料,卷福表演意料之中,克里斯汀邓斯特演的好赞啊,那份寄人篱下的委屈和害怕真的演到骨子去里了。
就像福柯的微观历史观中指出的那样:疯癫者并不是病理性的人,而是被历史环境塑造的“话术”,天才与疯子的相同之处在于原始的“激情”。在尼采主义者的眼光下,野性是生命力的象征,影片中呈现的是“激情”与“现代性”的对抗,人物表面上是符号,但也被赋予其矛盾的特质(内在的同性倾向)。结尾处欲望本能后的欺骗,是理性文明的胜利,激情随着“皮革”这一原始的野蛮时代的意象消失殆尽。人成为了认识世界的主体,理性又重新将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传统的男性气质(西部牛仔)被现代(或资本)气质所替代。那么最初的生命力又该走向何处?只是被理性驯服,然后欺瞒式的死亡罢了。
被嫌弃的牛仔的一生。假如一个混蛋一如既往地混蛋下去,那么不管他遭遇什么,旁观人都能说他活该的,可如果混蛋露出一点点温良的底色,饶是恶人自有恶人磨算他的报应,也很难再狠下心说他罪有应得。看着Phil会很自然联想到Melrose,两个人都有一点带着自毁的目的,把旁人通通推开的混蛋劲儿,只不过Phil会更有一点原始的,不带任何现代社会装饰的性本恶。第一次看BC演这么糙的角色,张力归张力,但是感觉还是稍微差了半口气
剖开尸体 两度右胯侧特写 震颤绷拉麻绳 最后 BC 入棺 镜头的力道清晰剔透 可想想开篇第一分钟内如同预演了情绪的混剪 终是阴刻在表面的暗纹 p.s. 二刷之后 除了更清楚明晰了问题在哪儿之外 总体心理评分还降低了一点点 尴尬
我先预订一升眼泪。/开始还以为尼仔终于演了个黑化扭曲阴暗伤害他人的角色,结果他才是全片唯一正常人,外表再凶恶也没有伤害别人,内心善良柔软得像个小兔子。又让我心疼一把!这些配角一个个全tmd不配和我缺搭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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