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刚好买了幻灭的原著,看到有电影就想着先看看了解一下故事。 看完之后更想看原著了。经典就是经典,对规则和生活都写得如此透彻。 故事的最后依旧是回到原点。我记得以前看路遥的人生也给我这样的感觉,所有的东西绕了一大圈最终都会原点。 普通人的生活很难逃离最初的起点。 "我不再幻想,开始生活"。是要贴在脑门上时刻说给自己听的。
体现新闻传媒和评论的影响力。法国青年诗歌作家爱上贵妇,靠反动报纸写抨击评论敛财,为进入上流社会加入保皇派,后被抛弃一场空。
好多熟面孔,包括été 85的男主。故事没有太多新意,但相关的历史背景还是蛮有意思的。
那个年代流量还在纸媒 如今已经在你眼前了 从开头就不喜欢吕西安作风和人 确实没好结果 内森第一次和吕西安说好话时我竟然开始圈粉了纸醉金迷 权利物欲本就是虚幻(我随便逛留下橄榄枝 拿着橄榄的人再也找不到给他橄榄的人 尽管他从一开始都没想要那个橄榄 人确实是一不小心就陷进去啊另一槽点这尼玛小兄弟成名的路太顺利了吧哈原来内森是多兰啊卧槽 我说我他妈还挺喜欢他的真是的 我是不是喜欢奶奶的弟弟型啊我的妈 啥 这还是巴尔扎克的小说我寻思我现在莫名其妙就戏剧和欧洲古典了非常奇妙的历程?之前看安娜卡列尼娜的电影改编也是这个感觉好像没多牛逼但就是能用精彩形容 安利下个月我就搞巴尔扎克比预想的要好很多最近看的比较过瘾的一个只不过和法比安一个路数啊 本来以为这是英国的服化道法国的拍法更喜欢这种英国会更老派和闷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在这个野心勃勃的世界里,卢锡安是谁?他不过是被玩弄,一个追逐虚荣与享乐的孩子,他为这些输掉了一切,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做了环境的奴隶。(三星半)
西方红楼大梦 很诡异的天气 听到了不算好也不算坏的消息 食堂下来遇到了朋友 去聊天又拿了她们的菜
影片投资超1870万欧元,这女角也太水了吧。。。
世间皆主义,纷纷扰扰人惶惶。
法国喜剧电影好像总是离不开“叽叽喳喳”感,像是置身于一家闹哄哄的酒馆中闲言碎语的中心。片子精致而吵闹,和主人公一起“造了一个黄粱梦”,也给“梦醒时的荒唐”留了体面。巴尔扎克这个文本,批判完了所有七七八八的东西,最终还是保留了对美的爱。想起北野武的《阿基里斯与龟》。两部片子合在一起,真的很容易敲碎玻璃心的文艺青年。不过别担心,也别混淆~艺术仍然是艺术,美仍然是美。所以我忍不住想大声疾呼:艺术值得!!!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编剧和导演的能力执行起来太吃力了。《幻灭》这是我最爱的一个“人间喜剧了”😅
这恐怖的令人惊悚的无声回荡
用传统和渐入来打造“幻”,以制造“灭”的可怕和猛烈
比预想好太多!!剧情的戏剧和细节的呼应、人物立体的塑造,加上反复的象征隐喻,把disenchantment的主题放在了几世纪前巴黎的浮华大背景,讲述了一个人不断寻求改变或被迫改变但逃不过某种执念的宿命。
Il commence à vivre.
对文学创作图景的复原与时代勾勒- -关于时至今日也足够津津乐道的假新闻与小报文化,也细数出版的困难和挣扎,更囊括新兴的技术与追逐;这些部分耳目一新,也同样被丰富地填满在角色的这些经历之中(更加增添了想买译文那套插图珍藏本原著的想法!)。但这之外的情感戏,旁白的闪现都显得散漫;得承认是因为大家的颜,才把感到吃力的部分迈了过去
多少个这样的心灵,
尽管老亨利归隐多年,但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标准的西部套路,迷惑的对手身份是亮点,只是没有足够的过瘾。蒂姆·布雷克在《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之后,神气范儿依然很正。
节奏被古典配乐带得克制而柔缓,唱一剧曾经时代里小人物努力向上爬,最终被卷入湖底的悲歌。全片画面很美,不喜欢的是喋喋不休的画外音,听似辅助理解,实则总嫌抢戏跳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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