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的街景之下,整部电影像发生在戏剧舞台,而观众被置为“戏剧观众“,与本来容易抓到的与历史相关的童年回忆和乡愁之前多了一层隔膜
7.2 负角度航拍、大仰拍和带天花板、频繁阑珊前景遮挡表示社会环境、跳跃在不同主体不同部分的长镜头、镜头内变速升格、景框的大量使用。孩童视角、个人化的内容,黑白表记忆,穿插影视印象、想象化对社区的留念,一种猛然边做异乡人失去家乡的处境,民族宗教排异的环境中呼唤真情。开头的街道展示复杂多变的运动设计还是不错的。总体形式风格大于思想内容。
虽然很一般,但是看到最后我还是有点莫名其妙的感动。
#4.0# 小孩儿演得不错 肯尼思布拉纳快要被我拉黑了
除了爷爷告诉小男孩,会有新的生活,新的朋友,不会有人嘲笑你的口音那里,稍稍被感动到一些,其余部分都无聊到要睡着。能激起背井离乡之人心中的一点点涟漪,但还远远不够。
配乐奇奇怪怪,使用随心所欲,风格变幻无穷
一些片段的剪辑速度似乎与画面构图有仇,摆出如此精致的构图,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剪辑很快切到下一个画面。同样是小孩子的视角,以告别和成长为主题,这么对比《八月》真棒啊,声画都有雕刻时光的味道。
A bottom-up approach to paint the conflict. In broad strokes, the story shows the things that matter to people: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s, moral integrity, the class/financial struggle, romance untainted by arbitrary divisions. Peeling away structural intellectualizations, we're left with tender feelings for those who made difficult choices.
虽然片中不乏充满文学感的台词(爱尔兰人出生就是为了离开的。走吧,别回头!),但是给最佳原创剧本,属实不能让人理解!这片应该是效仿罗马,但是没有罗马的宽度和深度。bgm中的歌很有代入感,这片就是太糖水片了。但还是让人能理解举家移民的不舍心情吧!黑白画面确实更有代入感,但是成品一般。这里要重点表扬一下演员们的表演,小男主Jude Hill也太灵了吧?这片能成,他功不可没呢!还有就是爷爷的扮演者塞伦希德,演得也太好了,代入感也很强呢。詹米多南,我总算是看出他的好了,有点低配宽脸版马修古迪的感觉,居然还唱歌了,还唱得不错呢!妈妈的扮演者有点像裴淳华,告诉小孩子不要偷东西和爸爸吵架时,代入感张力十足。
虽然想展示的是动荡年代的故事,但是影片的气质太干净了。尤其是男女主角,找的太漂亮了,共舞那段,也不仅仅是那段,影片的调性没有完全统一。当然,许多细节前后呼应还是蛮钟意的,加酶的洗衣粉广告、父亲高超的投掷能力……总比《斯宾塞》那种直接塞给你的细节展示要好得多。
将童话与现实完美结合起来,将历史与现在带到我们每个游子眼前,而那最后的台词直击我心:go, go, don’t look back. 只因过去一年我也说了好几次相同的话。评论里很多人说这很导演personal情愫,可我却只看到一种与我们的互通,丰富,引起我多层面的共鸣。意外潸然。
非常私人。真实印证了影人在成名过后会把自己的回忆过水捞一下给大家吃的流程,里面一定会加自己最喜欢的料,比如这部铺的满的不行的音乐,但是却给观众0感动。(非常努力的代入了,你真不能说它拍的不好,但是真的很流水账)
再混乱落后的城市里,因为伴你长大,总有小情小爱让它有了重量。但家乡终究只是午夜梦回寄托的地方,是人生开始和老去后的归宿,却往往不是被选择的、最值得过的,最精彩的过程。
躲在一楼桌子底下的那些人,以及孩子他妈带子冒死还洗衣粉这脑子有问题吧。还有就是过于平淡,以至于看得我没感到愤怒或者悲伤。演得都挺一般的,得不了演员的那些奖项。
乡愁电影,和看《上帝之手》观感类似,记忆不相通,情绪不相容,整体来说没让我全然共情。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罗马》+《乔乔兔》)/ 3 = 《贝尔法斯特》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稍round up一下。和jojo rabbit略类似。总体是蛮感人的,很轻巧但有点点不能共情,可能我一直都想离开家乡吧。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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